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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2022年海上风电首批竞争配置试点工作公告

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海上风电竞争配置有关政策规定,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的复函》(国能综函新能〔2022〕26号)和省政府同意的《福建省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试点初步方案》要求,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开展福建省2022年海上风电首批竞争配置试点工作。


一、竞争配置项目


包括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(70万千瓦)和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(30万千瓦)两个项目,均位于福州市连江东侧海域。


二、投资主体基本要求


(一)投资主体可以单独申报或以联合体形式申报(联合体成员企业不得超过两家)。


(二)投资主体总资产应在1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(2021年财务报表);以联合体方式申报的,联合体各成员总资产均应在1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。


(三)投资主体(联合体成员之一)截至2021年底应具有**海上风电并网业绩(控股项目)。


三、竞争配置文件获取


有意向参与竞争配置的投资主体,在2022年6月12日上午8:00至6月21日下午18:00(北京时间,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),将企业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(正反面)、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发送至邮箱:fjs2022jzpz@163.com,邮件主题为“企业名称+申报项目”。投资主体发送邮件后,将会通过联系邮箱收到《福建省2022年海上风电首批竞争配置试点工作文件》。


四、申报文件提交


投资主体按照《福建省2022年海上风电首批竞争配置试点工作文件》要求准备申报文件。


提交时间:2022年7月12日上午8:00—9:00(北京时间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提交地点: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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